广西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党支部建设标准(试行)
(桂党高工组〔2006〕10号)
为加强我区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党支部建设,推动优秀学生党支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和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,结合我区高等学校的实际,特制定本标准。
一、组织建设
1.支部委员分工明确。支部书记抓全面,并搞好协调工作;支部委员各负其责,团结协作,相互配合。
2.支部书记由党性强、素质高、作风正派、热爱党务工作、有奉献精神、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的正式党员担任。
3.党支部每学期初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,结合实际,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;学期末要做好工作总结,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。凡属重要问题,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、报告。
4.党支部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,有必要的活动经费,有必备的学习资料。
二、党员教育
5.党支部认真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理论水平。
6.党支部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,学习党的基本知识,引导党员认清形势,在思想上、政治上、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努力维护学校稳定。
7.党支部以建设学习型党支部为目标,认真组织党员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,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。
8.党支部认真解决学生党员在思想、组织、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,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,不断增强学生党员队伍的创造力、凝聚力和战斗力。
三、党员管理
9.党支部要督促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,正确行使党员权利;向党员布置工作任务,并检查督促党员完成任务的情况。
10.做好党员有关档案材料管理、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;按照流动党员管理规定,及时做好支部党员外出学习、工作的管理。
11.支部活动要严格考勤并做好记录,党员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活动,必须事前正式请假,事后及时了解活动的重要内容。
四、党内生活
12.党支部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、党员大会,及时研究党支部的各项工作。做到会前准备充分、会中讨论民主、会后落实到位。
13.党支部每学期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,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纠正各种错误言行,克服各种不良现象,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。
14.党支部每个月至少要过一次组织生活。要开展形式多样、内容丰富的组织生活,努力提高组织生活质量。
15.党支部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党内谈心活动,加强工作沟通,进行思想交流,达到化解矛盾、增进团结、凝聚力量的目的。
五、党员发展
16.党支部要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党的政治主张,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,提高党外学生对党的认识,不断扩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。
17.党支部要积极主动地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工作,要采取多种形式对他们进行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的教育,加深他们对党的认识,使他们逐步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。
18.坚持联系人制度,联系人定期向支委会汇报联系对象的情况;党支部要定期召开党外学生座谈会,了解他们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,并及时反馈给入党积极分子。
19.党支部每学期至少研究一次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情况,明确近期发展对象,针对存在问题,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。对条件成熟的要及时发展,认真开好发展党员专题会议,严格履行入党手续。
20.党支部通过听取本人汇报、个别谈心、培训学习等方式,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。要安排预备党员到党校预备党员培训班学习。
六、群众工作
21.党支部要积极支持所在院系的学生工作,指导所在班级团支部和班委会开展各种有益活动;安排高年级学生党员结对联系低年级班级,协助班主任开展工作。
22.支部党员应在日常学习、生活和社会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,积极参加班级活动,带动同学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道德水平,端正学习态度,树立良好学风,维护学校秩序,做健康成才的表率。
23.党支部要开展义务劳动、扶弱帮困等公益活动;安排学生党员结对帮助困难学生,帮助他们克服困难、完成学业;组织学生党员参加青年志愿者等社会实践活动。
24.党支部要通过召开学生座谈会等形式,了解情况,听取意见,接受监督;要了解和反映学生的思想动态,主动做化解矛盾、理顺情绪的工作;每个学生党员至少要联系两个党外学生。
七、作风建设
25.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经济纪律和群众纪律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,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,做到自重、自省、自警、自励。
26.树立勤奋、严谨、求实、进取的优良学风,端正学习态度,明确学习目的,掌握学习方法,严格学习纪律,提高学习质量。
27.勤俭节约,谦虚谨慎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诚实守信,培养学生党员良好的个人品质,塑造学生党员良好的精神风貌。